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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出台支持产业项目新政园区发展迎新机遇

发布时间:2019-04-03 点击数:2191


日前,海南省政府出台《关于支持产业项目发展规划和用地保障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记者深入海口高新区走访,发现园区企业对海南出台这一新政都十分兴奋,认为《意见》提出的新政策十分利好,有如久旱逢甘露,将能进一步提高园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推动招商和产业项目落地,推进园区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园区企业认为,在规划管控方面,《意见》提出要优化产业空间规划和布局,优化控规编制,简化控规动态调整实施机制,鼓励工业、仓储、研发、办公、商业等规划用途混合布局、空间设施共享;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要优先保障以旅游业、现代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为主导的产业、全省十二个重点产业(商品住宅项目除外)、重点产业园区产业项目用地。这些规划管控措施具有很强的科学性灵活性,对解决项目用地,促进产业项目向园区聚集;对盘活土地,帮助企业转型升级;对推进园区产业高质量发展等都非常有利。

  在产业项目供地方面,《意见》提出要实行差别化产业项目用地供地模式,产业项目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仓储用地的,可采取带项目招标或者挂牌方式供地;产业项目土地用途为科研用地等符合划拨目录的非经营性项目的,可采取划拨、协议出让或者作价出资方式供地;产业项目土地用途为总部经济以及互联网、高新技术产业项目用地,可采取招挂结合(先招标后挂牌或拍卖)等方式供地。这些政策措施,大大降低了产业项目拿地门槛,有利于产业项目迅速落地,较快建成投产和产生效益。

  在土地管理方面,《意见》提出要探索建立“只征不转”或“不转不征”土地利用制度,由项目用地单位与土地权利人依法签订土地使用合同;推行先租后让、租让结合供地方式,土地使用权人可持租赁的不动产权证办理规划报建和抵押融资等手续;鼓励实施弹性年期供地制度,期满可继续申请下一期土地使用权;探索建立混合用地制度,在符合总体规划的前提下,允许工业、仓储、研发、办公、商业、租赁住房等用途混合利用;适当拓宽临时用地范围,完善监管制度;细化土地用途管理,优化产业用地基准地价。这些政策措施,可以进一步降低产业项目用地成本,方便入园企业抵押融资,加快项目建设。

  园区企业还认为,《意见》提出各类产业项目用地可以依法改变土地用途,允许土地整合开发,鼓励土地复合利用,建立土地退出机制;支持地下空间合理开发利用,建设商业、仓储、文化、娱乐等产业项目。这些政策措施可以支持项目土地转让盘活,帮助产业转型升级。《意见》还提出要完善不动产登记,提高产业项目规划和用地审批效率,这将进一步提升产业项目服务和保障水平,吸引更多的企业和人才到高新区投资创业。

  海口高新区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是一个解放思想的《意见》,体现了省委省政府探索自由贸易试验区背景下产业发展何去何从的愿望,反映了海南省园区和各市县发展经济建设的共同意愿;《意见》的制度创新与我们园区的发展息息相关,我们要牢牢把握机遇,深入学习和利用好这一政策,完善控规、产业规划以及招商工作,同时重启“僵尸企业”的整改方案,帮助企业进行良性转型,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加快推进园区发展,为海南自贸区(港)建设作出新贡献。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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