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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部门发文支持新能源汽车贸易合作健康发展

发布时间:2024-02-26 点击数:226
  中国网2月23日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海关总署等9部门于近期联合印发《关于支持新能源汽车贸易合作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导推进新能源汽车贸易合作健康发展。

  《意见》从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和水平等六个方面提出18项政策措施,同时明确了相关单位的具体分工,积极构建公平、稳定、包容、便利的贸易环境。

  《意见》鼓励新能源汽车及其供应链企业高效利用全球创新资源,依法依规在海外设立研发中心,积极与国外研究机构、产业集群等建立战略合作关系,融入全球新能源汽车创新网络,提升我国新能源汽车设计、研发及工程技术等方面的创新能力。鼓励行业组织、智库机构等开展新能源汽车及动力电池海外合规培训。及时跟踪新能源汽车及动力电池领域相关政策法规。指导相关机构、行业组织开展新能源汽车及动力电池的绿色低碳标准研究。

  因地制宜加强与海外相关企业合作,构建各方共建共享的产业链供应链体系。支持新能源汽车企业自建海外营销售后服务网点和维修备件中心,积极运用数字技术开展远程诊断、技术支持等服务。引导新能源汽车企业加强与动力电池等配套企业的海外维修合作,开展维修技术人员培训。积极培养国际化人才。

  在健全国际物流体系方面,优化新能源汽车及动力电池等出口相关环节程序,压缩办理时间,提高办理效率。积极参与国际海事组织关于新能源汽车及动力电池运输的国际标准规则制定。制定出台乘用车集装箱载运技术标准。抓紧研究动力电池铁路运输的技术方案。引导航运企业合理提升滚装运输船队规模,鼓励充分利用创新灵活的运输方式。鼓励航运企业、新能源汽车企业共同整合在海外市场的仓储、物流资源,加强相关设施共享,缓解出口车辆在“最后一公里”滞压问题。支持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港口提升滚装专业化泊位通过能力,鼓励航运企业增加新能源汽车滚装船班次和开辟新航线。

  在加强金融支持方面,优化信贷支持方式,合理设计金融服务方案,综合运用好金融产品,鼓励银行机构开展面向新能源汽车产业上下游的境内外供应链金融服务。开展出口信用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合理设置新能源汽车及动力电池等行业出口信用保险风险容忍度,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积极拓展新能源汽车产业链承保。提升企业汇率避险意识与能力。鼓励银行机构扩大跨境人民币结算规模,支持新能源汽车企业及其相关企业纳入更高水平贸易投资便利化试点。鼓励银行机构为新能源汽车企业提供涵盖人民币融资、结算等在内的综合性金融服务。

  在优化贸易促进活动和营造良好贸易环境方面,积极支持企业开展商务活动,强化公共平台支撑。推动标准国际化和合格评定互认。充分发挥自由贸易协定效能,支持新能源汽车及动力电池企业充分利用自由贸易协定的优惠安排。规范出口秩序,为新能源汽车出口营造公平竞争环境。

  此外,用好世贸组织技术性贸易壁垒委员会等平台及审议监督机制,为我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等产品创造公开、透明、可预期国际贸易环境,积极妥善应对国外贸易限制措施。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何亚东表示,下一步,商务部将会同各相关部门、各地方抓好政策落地。完善部门配套措施,健全物流、金融等贸易合作支撑体系,加强与各国在新能源汽车领域低碳发展合作,推动构建公平、稳定、包容、便利的汽车贸易环境,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和全球低碳发展。

来源: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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